内蒙古通辽市降成本“组合拳”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之九

新华社 2017-02-08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7日电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融资成本、税费成本、人工成本、交易成本、用地成本……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近年来,内蒙古通辽市打出降成本“组合拳”,出台8个方面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多达30条,2016年为企业降费减税共计20亿元以上,企业活力不断被激发,地区经济内生动力进一步释放。

近年来,通辽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全市26户企业获得生产用电补贴,全年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6000万元。通辽市通过大用户直购电、直购电挂牌交易、电价补贴等方式,2016年减少企业用电成本7.1亿元。

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颜磷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开展前,公司平均电价每千瓦时0.45元。直购电工作开展后,平均电价每千瓦时0.35元。按照电解铝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1元,传导到产品中每吨就会节约生产成本1350元计算,这家公司2015年和2016年累计完成交易电量64.8亿千瓦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近10亿元。

通辽市还通过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开展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整治活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政府设立专门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助保金贷款”平台,通过政府出资风险补偿金,放大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盘活了企业的资金流。

春节刚过,就有商家来到通辽市江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订购材料。公司董事长姜岩一边忙着接打生意上的电话,一边向记者感叹:“通辽市政府给了企业一条活路,我们获益太多了。”据他讲述,2013年,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但随后资金严重不足,由于企业关联房地产行业,且自己无有效抵押物,企业因贷不上款一度焦头烂额。通过政府的“助保金贷款”平台,企业不仅解决了1300万元的贷款问题,利率还很低。如今,姜岩公司的资金流已经盘活,尽管房地产行业不太景气,但2016年企业的收入比去年还翻了一番。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通辽市还通过执行兑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通辽市严格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有关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推行“营改增”;进一步落实内蒙古减免涉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扩大其中18项免征范围。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作为通辽市玉米生物产业的重点企业,总经理高建民说,2014年至2016年政府连续三年以“先征后返”的方式累计返还企业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279万元,企业的获得感非常强。

在稳定扩大就业岗位,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通辽市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国祥说,2016年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同时,企业每吸纳一名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政府一次性给予上岗培训补贴2000元。这不仅稳定扩大了就业岗位,还为公司降低了人工成本。2016年企业新增了100余个就业岗位,节约培训成本约20万元。

此外,通辽市还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创新成本上下足了力气。一系列降成本措施使不少企业“轻装上阵”,经营效益不断提升。2017年,通辽市将在既有成果上进一步加大降成本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地区经济稳中向好发展。(记者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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