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业经营范围实行规范化条目登记
新华社 2021-04-02
新华社合肥4月1日电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从2021年4月1日起,针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全省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系统将统一切换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进行登记,不再允许手工录入。对于线上线下提交申请材料不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用语表述的,将不再受理。
公告明确,从2021年4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使用规范条目用语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规范条目用语办理,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规范目录未纳入或现有规范表述不完善的经营活动项目,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向登记机关提出建议,登记机关汇总后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增加、修改相关规范条目及更新目录。(记者 汪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