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发布
安徽日报 2021-03-06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从改革内容、许可条件、材料要求、程序环节、监管措施等方面,逐项细化改革举措,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清单共涉及市场监管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含知识产权和药品监管事项)。其中,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在安徽自贸试验区内由审批改为备案,在全省其他地区(除安徽自贸试验区外)实行告知承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改为备案的要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允许企业自愿选择审批方式;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按调整后的办事规则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批。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事项清单及时更新线上线下窗口办事服务指南、提交材料规范等。今年4月1日起,将在全省推行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并梳理经营范围标准表述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及时通过安徽省江淮大数据中心和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向相关许可审批、行业监管部门推送登记注册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记者 彭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