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央广网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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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10月起有望执行。

本次公开的修正案草案中首次披露了新版的7档税率级距区间明细。新的税率表以年为单位计算应税所得。换算为月收入的话,则是应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3000到12000之间的税率为10%,20%税率的级距区间是12000到25000。与现行个税法相比,中低档税率的级距得到大幅扩大。

结合此前就已经公布的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即每年6万元。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财政部部长刘昆: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该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将有望根据新的个税起征点纳税。

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 王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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