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只跑一次”改革措施

长春日报 2018-06-20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只跑一次”改革部署,长春市工商局全面实施工商办事“只跑一次”改革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手段,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着力打造准入更便捷、监管更有力、服务更高效的工商和市场监管新形象,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速推进工商办事“只跑一次”

2018年7月底前,长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只跑一次”事项将达到全部事项的80%以上,2018年年底前力争实现60%以上事项“一次不跑”。

按照工商系统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长春市工商局共拆分出群众和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事项20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64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

高频事项包括: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登记、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登记、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分公司注销登记;营业执照增发副本、遗失补领、换发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等。

工商部门提示:行政许可“只跑一次”事项,将于近期在市工商局官网公布。

6项工商措施保障“只跑一次”

为保障“只跑一次”改革政策落地,市工商局从依法行政、政绩考核、提升服务效能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政府和上级局部署,积极推进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多证合一”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简化工商登记流程,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便利。5月25日,我市已在长春新区正式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线下线上”相结合,在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修改完善市局网上登记系统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网上归档,真正实现企业“只跑一次”“一次不跑”。

完善审批事项易错清单。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办事群众因对法律法规不理解,对相关审核标准不了解,造成提交材料不规范或填写错误,修订完善审批事项易错清单,做到事前提醒、提前防错、精准服务,确保实现“只跑一次”工作目标。

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容缺受理是指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登记条件,但部分申请材料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先行审查受理并在申请人补交材料后做出登记决定的登记服务措施,申请人补交材料可选用快递寄递方式,减少跑动次数。

推出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购买快递服务,对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的营业执照等,可根据群众和企业需求免费采取快递送达的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减少“一审一核”登记事项,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即:企业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营造合法高效营商环境

需要提示办事群众和企业,市工商局提出的工商办事“只跑一次”改革是指,当申请人办理事项在清单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时,从受理到做出决定、形成结果的全过程“只跑一次”。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这一角度理解,以下五种情况不算“跑多次”:

1.群众自愿上门取件。

2.群众上门咨询业务。

3.材料不齐全的,从补齐后算次数。

4.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也算“跑一次”办结了。

5.“容缺受理”的,补充材料可以邮寄,不用跑第二次。

软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开放程度、干部作风、对外形象的综合反映。市工商局不断加大软环境建设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打造一流服务标准,营造合法高效营商环境。将“只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横扫体制积弊、打破信息孤岛,消融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难的“隔心墙”,用工商服务提质增效赢得群众点赞、企业叫好。

相关新闻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