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
农业农村部网站 2018-06-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
通知指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的“三农”理论政策的创新和发展。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融合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实施推进行动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要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建设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体系。力争到2020年,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不断延伸,价值链明显提升,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建成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一是落实政策引导融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产业兴村强县和融合发展项目,扶持一批融合发展主体。二是创业创新促进融合。以返乡下乡人员和企业家等为重点,通过创意大赛和成果展览展示等活动,选拔培育一批创业创新标杆。三是强化产业支撑融合。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四是完善机制带动融合。支持企农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融合利益共同体。五是加强服务推动融合。提供政策咨询、融资信息、人才对接和信贷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强化推进行动的保障措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二要强化典型带动。推介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工业和休闲旅游的典型模式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要强化指导督促。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总结评估。四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