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持续改善

新华社 2018-02-04

新华社广州2月3日电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发布《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控等方面,持续推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改善。

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是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一直以来面临的“痛点”问题。国家海洋局连续两年发布的2015年、2016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指出,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是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海洋环境风险依然突出。

广东大陆海岸线长,其部分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严重,面临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压力更为明显。近年来,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风”,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也成为三方交流合作的重要主题。

为加快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整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持续改善,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突破行政区限制,合理规划布局入海排污口;在海域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对水环境容量不足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大力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通过综合整治实现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海洋环境监控是海洋环境保护的“哨兵”。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控。坚持协同共治、标准先行的理念,共同建立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头治理及监测,建立健全清理防治协调机制;研究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大湾区近岸海域重大污染事件通报和区域潜在环境风险评估、预警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突发海域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记者 周颖 荆淮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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