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答记者问
银监会网站 2018-01-14
为切实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持续推动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向纵深发展,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银行业经营发展呈现出积极变化,资金多层嵌套、盲目加杠杆等不规范行为有所收敛,创新业务持续回归理性,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初见成效,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又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与此同时,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弥补监管短板,端正监管定位,严肃监管氛围,专注监管主业,有力遏制了金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多发势头,监管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强监管、治乱象、防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在全面系统梳理现有监管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促进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坚决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在政策设计安排和文件起草制定上,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关系:
一是“稳”和“进”的关系。稳中求进是工作的总基调,也是做好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稳是基础,是大局。银监会既保持战略定力,落实强监管的政策导向,又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在守住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的底线上求稳,在处置违法违规问题、重大案件和高风险事件上求进;在化解存量风险上求稳,在遏制增量风险上求进,合理把握力度和节奏,预留政策空间,实行新老划断。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一定的消化期和过渡期,差别化处置;对于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是短期化和常态化的关系。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银监会既立足当前,对2018年各项工作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市场乱象高发势头;又着眼长远,提出10条具有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意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引导银行业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真正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提升防风险的内生动力。
三是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创新是提升银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提升防风险能力的必经之路。总的来看,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银行业出现的一些乱象,不是创新本身导致,而是部分金融机构以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具体的文件中,银监会既没有设定新的监管标准,也不对某类业务或某类机构进行限制,更不会停止合理的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同时,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套利者无利可图,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四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根本之策。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乱象,进一步扭转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加快发展战略转型,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实现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基础,加强对股东穿透式监管,持续释放银行业发展创新的潜能和活力。另一方面,要实现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
三、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主要从10个方面展开,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求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整治问题多的机构、乱象多的区域、风险集中的业务领域,严查案件风险。明确自查自纠从宽、监管发现从严,对银行主动发现、主动处置、主动作为的提高监管容忍度。坚持稳中求进,实行新老划断、循序渐进、分类施策,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突出“监管姓监”,将监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而不是做大做强银行业,强调对监管履职行为进行问责,严肃监管氛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弥补监管短板,切实解决产生乱象的体制机制问题。
具体操作上,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8个方面22条: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二是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三是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四个要点。四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是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直接相关的不当销售和不当收费。五是利益输送,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六是违法违规展业,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等四个要点。七是案件与操作风险,主要是列举了一些案件高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到位。八是行业廉洁风险,包括业务经营和信息管理两个方面。此外,还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同时,要求对2017年已开展的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级监管机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督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问责处罚,真正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