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银监会网站 2018-01-14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取得阶段性成效,银行业经营发展呈现出积极变化,整体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但是,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通知》对2018年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明确设定评估、检查、督查和整改等环节,以评估检验质效,以检查锁定问题,以督查确保真实,以整改促进规范。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深挖细查,规范整改,严肃问责,并严格纪律执行。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查屡犯问题、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依法进行处罚,提升监管威慑力。
为加强政策执行,突出工作重点,银监会同时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意见》共10条,对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工作要求,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求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整治问题多的机构、乱象多的区域、风险集中的业务领域。
《要点》共8个方面22条,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同时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银监会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为重要抓手,切实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