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符合条件返乡创业人员可享多项补贴

新华社 2017-10-21

新华社济南10月20日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政策,将通过优化准入制度、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加大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推动山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根据这一政策,补贴对象主要为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人员。

山东省将对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人民政府将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创业团队或个人,提供集中办理证照等便利化服务。

在创业补贴政策方面,山东省提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政府将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按规定给予企业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为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融资难问题,山东省规定,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第1年将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山东还将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从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记者 邵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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