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
新华社 2017-10-15
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将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在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同时,山东省还将探索建立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指导各市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由“暗补”变为“明补”,使水价能够准确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充分发挥水价在节约用水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此外,山东省将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好雨洪水、再生水、淡化海水、微咸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并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做到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循环利用,最大程度替代新鲜水源。(记者 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