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

宁夏日报 2017-09-2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投入、培训、选拔力度,着力解决全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村级部分党组织缺人、缺钱、缺场地的“三缺”问题,着力解决部分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能力偏低、群众公认度偏低的“三低”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保障;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能力素质;加大选拔力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三强”行动。

根据《意见》,区市县三级将足额划拨村级为民服务资金,村级办公经费由每村每年2万-3万元提高到不少于5万元。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全区9个贫困县(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补贴,从之前“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提高到3倍。对因生态移民、征地拆迁、年久失修等确需新建或改扩建活动场所的村,按照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由自治区留存的清理补缴党费、财政补助或市县区配套解决,两年内全部完成。区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本级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争取通过3-5年,消除所有“空壳村”。

《意见》要求,每年区市县三级按照2:3:5的比例,分级分类对村党组织书记组织轮训,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每年分批对本地5%左右的农村党员进行示范培训。在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方面,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职工等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并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努力成为本村致富带头人。对深化改革没力度、推动发展没思路、服务群众没感情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予以调整;大力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重点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人员中,物色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建立台账,进行备案管理。(记者 张文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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