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平竞争审查守住“政府底线”

宁夏日报 2017-09-17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对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重点任务,以此守住“政府底线”,坚决制止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国家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防止各地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而推进实施的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去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四个方面,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

今年3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中央驻宁机构等28家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正式成立,自治区环保厅、交通厅、通信管理局等10家单位有的建立了内部审查程序,有的委托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建议,有的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一并进行。截至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卫计委、国资委、农牧厅等16个成员单位对存量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部分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自治区物价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共26件,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前出台的存量政策措施,已开始了清理工作,预计明年年底前完成。

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部门和市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有的部门和市县虽然建立了工作机制,但并没有实际开展审查工作;有的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理解不到位,认为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就是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培训指导不够。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在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同时,强化督导检查追责,不定期地选择典型地区和部门进行督导,对落实制度不力的予以通报。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查办,形成规范政府行为的合力。(记者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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