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国家统计局 2017-04-17
2017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6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873亿元,增长10.0%。
2017年1-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823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7460亿元,增长7.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940亿元,同比增长1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924亿元,增长12.2%。1-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3398亿元,同比增长9.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426亿元,增长11.9%。
按消费类型分,3月份,餐饮收入2945亿元,同比增长11.1%;商品零售24919亿元,增长10.9%。1-3月份,餐饮收入9196亿元,同比增长10.8%;商品零售76627亿元,增长9.9%。
在商品零售中,3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2150亿元,同比增长10.1%。1-3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35248亿元,同比增长7.9%。
2017年1-3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4045亿元,同比增长32.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674亿元,增长25.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7.7%、15.6%和30.6%。
2017年1-3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2%、4.5%、9.6%和5.7%。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6年3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7年3月份环比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