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规范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行为

新华社 2017-02-24

新华社深圳2月23日电 针对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等情况,深圳交警近日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及深圳各大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明确责任,规范未成年人驾驶行为。

据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近期出现在道路上的未成年人违规使用情况中,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上路行驶、儿童在共享单车前方载物篮乘坐、家长骑行共享单车时儿童站立在车前架或后架上等现象较为突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依据联合声明,交警部门将共享单车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通过平台以电子车证的形式做好登记备案,并接入共享单车企业后台用户数据,引导企业严格控制小学校园周边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强化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此外,深圳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家长的违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企业根据用户违法数据,可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记者 毛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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