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为困境儿童织起县乡村三级“保障网”

新华社 2017-01-01

新华社昆明12月31日电 云南将着力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困境儿童包括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患有大病、监护缺失等情形的儿童。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云南将构建县市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指导站、村(居)儿童之家三级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

云南省要求,各地要将儿童之家作为服务困境儿童的新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置公益性岗位形式,实现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选配1名村(居)民委员、大学生村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依托儿童之家负责本区域内儿童的日常工作。

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云南要求通过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的生活、医疗和教育保障。例如,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应给予适当倾斜等。

云南还提出,要落实困境儿童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记者 庞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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