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前3月减负逾20亿元

经济日报 2016-11-05

经济日报北京11月4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消息表示,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自今年7月1日在全国推开以来,运行平稳,企业税费负担普遍下降。从7月至9月改革实施情况看,企业总体减负21.12亿元,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效应初步显现。

据统计,3个月内,全国共有7649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改革税目资源税72.89亿元,其中,124个从价计征税目收入61.89亿元,占85%;5个从量计征税目收入11亿元,占15%。河北省11390户纳税人完成水资源税申报,申报税款4.24亿元,申报取水量5.82亿立方米。

从84户重点企业改革前后资源税费负担变化情况看,其中75户下降,平均降幅约25%;3户制盐企业基本持平;6户石墨开采企业上升。

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后,资源税随矿价升降而增减,为发挥资源税对资源开采的自动调节作用开辟了空间。价格上升的矿产品,资源税收入相应增长,如铁精矿、铜精矿售价近3个月分别上涨了约10%和6%,资源税收入增长12%和20%;个别价格下降的矿产品,资源税收入相应下降,如镍矿售价近3个月下降约20%,资源税收入下降18%,这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记者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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