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六部门: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投案将从轻减轻处罚
央广网 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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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等六部门昨天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在今年10月31日期限内如果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电话卡达5张的,不得开办新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传播、销售渠道,加大对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违者吊销执照,并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强调,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不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今年12月1号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封堵、删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重奖。(记者 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