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培养“一专多能”教师

经济日报 2016-07-13

要留住乡村教师,就要实行收入分配倾斜的政策,完善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健全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边远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经济日报北京7月12日讯 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司长魏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俞滨洋就《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介绍了有关情况。刘利民表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补齐农村教育这块短板的关键之一,未来将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一专多能”,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的缺员问题。

投入5000亿元改善农村薄弱学校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关键是补齐农村教育的短板。“《意见》按照软硬件并举的原则,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在去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政策措施,着力提升乡村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刘利民说,为改善我国乡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了5000亿元,预计到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达到相应标准。

“在硬件逐步解决和基本解决以后,最大的问题是教师问题。”刘利民表示,乡村教师面临的是结构性缺员问题,在农村学校缺少音、体、美、外语、计算机这类教师。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实际,未来将定向培养像全科医生一样的“一专多能”教师,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

“我们就是要让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刘利民说,要留住这些老师,就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的政策,完善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健全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边远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同时,《意见》还明确,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去交流轮岗,且要加大比例。

评高级职称要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为加大乡村教学岗位的吸引力,《意见》提出完善职称评聘政策,推行县管校聘,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魏卓表示,2015年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全面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其中一条就是改变了原来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的倾向,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

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对乡村教师评定职称也制定了相对倾斜的政策。魏卓说,一是具体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城镇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三是对乡村教师任教三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四是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鼓励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

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国家启动了国培计划,已培训了600多万名农村教师。同时,为了加强基层的乡村学校建设,我国实施了“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已有近60万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为期3年。这些青年教师到了农村以后热爱本职工作,87%在3年期满以后选择留在当地。

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2009年减少了40%,但一些地方问题依然突出。从区域上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个别省份大班额比例超过20%;从城乡看,主要集中在城镇,全国四分之三的大班额集中在中西部的县镇;从学段看,主要是集中在初中。

刘利民表示,《意见》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科学规划、均衡发展、规范管理的思路,要积极消除大班额。要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

刘利民说,要启动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预计到2020年大班额问题就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俞滨洋表示,住建部将在各级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规划适度先行、适度超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来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

“各地要科学预测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规模,适度超前统筹规划设置中小学校,留足、优化、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的用地。”俞滨洋说,特别是根据放开二孩政策、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等实际情况,可按照高限取值,留足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空间。( 记者 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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