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统一城乡医保
人民日报 2016-06-21
人民日报武汉6月20日电 自2017年起,湖北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二为一,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地日前公布的《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将此前由卫计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交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明确,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湖北要求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实现统一整合后住院报销比例统一在75%左右。(记者 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