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医保整合方向已定 争取明年统一城乡医保

湖北日报 2016-05-18

5月17日悉,湖北省关于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有大致方案:将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争取明年起,执行全湖北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5月17日,湖北省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合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并完善《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下简称《整合方案》),并明确湖北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此前,按照国家要求,湖北省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原则上通过湖北省《整合方案》,提出了“七统一”工作原则,即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按计划,今年上半年湖北省要完成机构整合,下半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拟订、医保经办服务设计、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对接和医保基金审计、整改等工作,争取明年开始执行。

会议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要“蹄疾而步稳”。整合不是两项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融合,要在体制机制的创新、政策措施的衔接、经办流程的再造和服务能力上有新的提升。要通过整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实现1+1>2的改革效应。 (李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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