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4-0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2月8日

附件: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pdf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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