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将部署五方面重点任务

人民网 2021-11-02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已于近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申长雨表示,《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标,并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2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2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5%等八项预期性指标,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关于重点任务方面,记者了解到,《规划》部署了5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是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三是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惠及人民;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五是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此外,《规划》设立了15个专项工程。包括:围绕“加强保护”,提出了商业秘密保护、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等6个专项工程。围绕“提高转移转化效能”,提出了专利导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版权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等5个专项工程。围绕“构建服务体系”,提出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程。围绕“推进国际合作”,提出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两个专项工程。围绕“人才和文化建设”,提出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申长雨强调指出,《规划》明确了四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鼓励探索创新;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谈及“十四五”时期将如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规划的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工程建设,坚持统筹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衔接,兼顾传统领域和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有效激发创新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记者 任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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