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要注意这些、清明出行要防疫防火……本周提醒来了!
国务院客户端 2021-04-03
清明节出游,注意防疫防火!
文化和旅游部提醒广大游客,清明节假期出游期间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规定,养成“一米线”好习惯,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提升防火意识,户外旅游注意防火避灾,不在野草较多、树木繁盛、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野炊或者使用明火。>>详细阅读
老年人打车,以后就拨9512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工作方案》,要求推广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11月底前,确保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开通电话叫车服务,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详细阅读
首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发布 五类人不适合接种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明确这五类人不适合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详细阅读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日前联合印发《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指引》规定,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后6个月内不可捐献全血和血小板。此外,《指引》还要求血站告知献血者,在其献血后如发现自己捐献的血液存在安全风险时,应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通知血站,以便对其捐献的血液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详细阅读
@高校毕业生,大中城市联合招聘23场特色服务活动来了!
人社部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近期将推出第三批23场特色服务活动。其中线上活动14场,包括举办互联网、机电机械、石油化工、医疗医护、京津冀等10场专场招聘会和4场直播带岗。线下活动9场,包括举办四川阿坝站、湖南站、燕山大学站等9场跨区域巡回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主会场页面,查询相关信息或直接进入相应专场参与。>>详细阅读
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
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提示》指出,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阅读
事关县城新建住宅!快来提意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公众可在2021年4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具体联系地址查看“详细阅读”)>>详细阅读
这329个电信网码号被收回!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收回329个电信网码号,相关码号原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码号退回相关善后工作,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做好相应网络数据处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