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20%
北京日报 2020-06-0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近日发布通告,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在确保工伤职工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决定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北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
在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