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新政”施行
新华社 2020-05-02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公开数据。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据了解,根据条例,配套出台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两桶一袋)指引》建议,居民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分类收集垃圾。“两桶”即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一袋”是指类似纸张、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可单独装在一个袋子里。而至于节能灯、水银血压计、蓄电池等有害垃圾,一般家庭产生量不大,及时投放到社区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即可。
重新喷涂“换新装”的北京垃圾转运车1日同步亮相。外观喷涂了绿、灰、蓝、黄四种颜色的转运车,分别可运输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垃圾车身印有清运单位名称、监督电话。
此外,“四桶”齐全的垃圾分类投放点逐渐在小区中铺开。绿色桶代表“厨余垃圾”、灰色桶代表“其他垃圾”、红色桶代表“有害垃圾”、蓝色桶代表“可回收物”。
对于3000余种垃圾如何分类投放,北京市城管委联合歌华有线推出的垃圾分类查询小程序“北京市垃圾分类宝典”已于4月中旬上线,市民输入垃圾名称或拍照上传图片,便可查询垃圾类别、如何投放。(记者 倪元锦 关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