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2020-05-0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部署,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招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主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sme.miit.gov.cn)、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www.ncss.cn)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小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部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共设百日招聘页面,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毕业生求职信息。
二、本次百日招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5月11日至6月29日,第二阶段为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本级门户网站上设置链接(图片在上述网站活动专栏下载),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下属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活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中小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积极推动创建中小企业信息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积极推动创建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就业诉求、岗位需求、就业区域等高校毕业生应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
四、为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活动第一阶段重点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网络面试等,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沟通交流。活动第二阶段,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在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对接。
五、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通过推动岗前培训和学生进企业实习对接活动,增进双向了解,使学生更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提高学生就业率,改善企业用工难问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吸纳毕业生实习意愿和条件的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发布实习岗位及要求等相关信息;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六、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把网上招聘活动作为当前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大宣传组织力度,活动期间,组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省(区、市)级分网和省(区、市)教育部门就业网站、高校网站积极参与,在网站首页设百日招聘活动专版页面链接。
七、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于2020年5月8日前分别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报送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形成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信息,确保有序开展对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马骁 010-68205303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蔡炜浩 17701348448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蒲文宜 010-68574465
邮 箱:puwenyi@126.com
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
郝浩 18533529666
邮 箱:zph@ncss.org.cn
附件: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