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2020-03-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城市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杜绝出现责任盲区。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扎实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避免出现因暴雨内涝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分区分类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通信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城市的全部区域和新冠肺炎疫情中、低风险城市中的医院、集中隔离点周边区域开展管道清疏时,采用机械化作业,尽可能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污水;确需人员下井作业的,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护目镜等。严格执行管道、暗涵、集水井等密闭空间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避免发生作业人员中毒、坠落等伤亡事故。

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及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联动,做好河道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协助做好汛期城市交通组织、疏导和应急救援疏散等;要按照应急预案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充实抢险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

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扎实推进城市易涝区段整治,补齐短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100个易涝城市,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填报易涝区段整治进展信息。

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制度,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同期印发的《通告》中公布了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并要求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加强日常管理,抓紧推进易涝点的整治,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落实技防、物防、人防等方面的应急措施。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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