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10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

人民网 2020-02-12

2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山西出台了《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若干措施》共10条,涉及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税费减免延缴、社保支持、账款清欠、服务保障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送来及时雨。

其中,在金融支持方面,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山西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山西省属金融机构(省农信社、晋商银行)将2020年2月份和3月份对中小微企业的存量贷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还给贷款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娱乐和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

在租金减免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和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在税费减免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再次下调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此外,《若干措施》还在社保缴纳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据悉,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期,主要针对今年2月份和3月份,部分到6月份或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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