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经济日报 2019-04-1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财政部16日发布《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据了解,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指中央政府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用于支持现代商品流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该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行业、产业的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实施期限至2022年。
财政部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
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7大方面:一是电子商务、现代供应链、科技服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二是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三是农村生产、生活用品流通及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全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五是现代服务业的区域性综合试点;六是规范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建设维护诚信等制度体系;七是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领域。
财政部要求,地方应发挥财政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结合项目特点,因地制宜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明确支持比例和上限,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 服务业发展资金原则上以因素法分配,确需考虑专业规划布局、项目特点的,采取项目法分配,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支持服务业发展,比如设立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记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