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节地评价制度

新华社 2019-03-03

新华社济南3月2日电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东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节地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根据已于1月10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版)》,山东提出,对不符合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用地审批,对超标准或无标准依据的建设项目,按要求开展节地评价工作。

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朱伟亚介绍,有两类项目需要开展节地评价,一类是虽有标准,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需突破标准的建设项目;另一类是无标准的建设项目,但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通信和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暂时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

据了解,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对土地使用标准体系的补充,避免了多占多用土地,丰富和完善了多层次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山东省已组织开展了多个项目的节地评价和论证,有效地促进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记者 叶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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