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发布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卫生健康委网站 2019-03-02
关于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9〕5号
现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20—2019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代替GBZ?20—2002)
GBZ 41—2019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代替GBZ?41—2002);
GBZ 57—2019 职业性哮喘的诊断(代替GBZ?57—2008);
GBZ 77—201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代替GBZ?77—2002);
GBZ 324—2019 职业性莱姆病的诊断。
上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GBZ?20—2002、GBZ?41—2002、GBZ?57—2008、GBZ?77—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相关链接:1.《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