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

统计局网站 2018-12-09

2018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2.5%,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1%。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1%。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1.2%,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下降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72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3.3%,影响CPI上涨约0.21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上涨5.2%,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禽肉类价格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8%,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1%,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2.6%和2.5%,居住、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4%和1.6%,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5%、1.5%和1.4%。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8%,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3.7%,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禽肉类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0.6%,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2.3%,影响CPI下降约0.3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二降一平。其中,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5%和0.2%,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2%和0.1%;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下降1.0%和0.6%;居住价格与上月持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8.8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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