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不能当教师资格证使用
中国新闻网 2018-09-28
近日,教育部在官网“留言答复”一栏回应网友咨询时介绍,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有网友在教育部网站咨询:近段时间广西在整顿校外艺术培训中心,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执业上岗。
网友称,很多社会音乐教师水平等级认证的培训,包括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都有这样的培训,培训通过发盖有他们学校公章的所谓社会音乐教师资格证,并声称这些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承认的。
教育部有关部门在答复中称,《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此外,《〈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教育部表示,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记者 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