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务院大督查】注册容易注销难 督查组实地督查企业注销为何困难重重?

央广网 2018-09-15

央广网北京9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9月10日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国务院30个部门和单位,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实地督查。这次实地督查将聚焦影响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对标对表。

怀揣梦想的创业者,很多都不会想到,开个公司容易,注销公司却很难。国务院第三督查组近日接到不少创业者的线索,普遍反映公司注销程序繁琐、时间冗长。而原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3年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旦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法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创业者困惑:一家干净无债务的民营企业关门注销怎么这么难?企业注销卡在哪儿?

13日下午,北京的李先生来到海淀区综合服务大厅,这是近些年他熟悉又无奈的地方。2002年,作为归国博士的李先生与朋友创建了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因融资困难创业失败,2008年停业,当时因管理人员去向不明,没有办理注销手续。几年后要去办理注销手续时却发现困难重重。

大厅里繁忙如常,人群四处穿梭。李先生走到工商窗口前,询问了他已经重复了很多遍的问题。

李先生:吊销了,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不能简单注销呢?我就不明白。

工作人员:因为您吊销企业我们进不了系统,您只能手工准备材料,我们那边老师手工自己录,录完了以后才能给您出这个变更书,所有的程序都是手工操作的……

工作人员告知,办理企业注销要提供清算证明。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清应纳税款、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是企业在办理工商注销前需要履行的义务和必经环节。

不能顺利注销的关键卡在税务,李先生又前往一楼的国税窗口。

工作人员:你是法人是吧?

李先生:对,我是法人。我都跑了第五趟了。

工作人员:因为你没有报税,没有做这个动作。当然你说这些年我都没经营,但你没经营你也要报,这是法律规定。你这几年没报还有相应的罚款。罚款后,您把公司转成正常状态,(就可以了)。

李先生:我三年前来的,话也是这么说的,我说我交罚款,但你们又说现在交不了罚款,去地税把信息弄出来。我又去找原来(注册地)的地税,人家说你的信息我找不到了。

为了在税务系统找到自己企业的信息,李先生又先后去了海淀区科技园税务所、海淀区第一税务所,一下午的时间便在3个地方的来回奔波中流逝。结果却与前几次一样,毫无进展。一旁陪同的第三督查组成员王德花感叹:“一下午开车七八十公里,跑了3个地方咨询下来,感觉依然是注册容易注销难,跑了一圈还是蒙。”

事实上,从2015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就指导一些地方陆续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2016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全国从2017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而在实践中,简易注销对创业者而言仍面临待闯的层层关卡。

第三督查组发现,《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注销只须向登记机关提供1份清算报告,然后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比于《公司法》增加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决议决定或裁定裁判文书、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最后一项的“其他文件”,工商部门又增加了清算报告确认文件、税务清税证明等,共增至9项。企业需在银行、工商、税务、人社、海关等部门来回跑。

在与市场监管总局的座谈会现场,第三督查组副组长范必说:“公司法说得很清楚,前面包括各种税务、社保,这都是清算组的事情。清算组要把税清了,然后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这些都是清算组织企业自己的事。就算给你清算报告,你也不会给它注销,你们还是会要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所以这事还要好好讨论,将来从清算条例开始,与公司法相抵触的内容都要进行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因注销公司逃避债务,《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而简化企业的注销程序也是该局工作的重点。自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来,企业主动退出市场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面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相关问题已经意识到,正推动建立集纳税务、社保、海关等信息为一体的注销平台,目前已在上海试行。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表示,为破解企业“退出难”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多方面入手,“第一,我们跟税务、国资委都在下面督导,如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我们已经下了一个文。在自贸区包括有条件的地区,对简易注销这块缩短公告时间,扩大适用范围,正在做试点。第三,让各地实施注销平台,从三个方面落实。同时按照要求,下一步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适用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公司法、相关的破产法方面做些调整。”(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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