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下月施行 鼓励参加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险
央视网 2018-09-08
国务院近日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处理原则、途径和程序,《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鼓励参加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险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郭燕红:积极探索涵盖医疗责任医疗意外,以及无过错补偿的风险分担和全覆盖机制,发挥保险在医疗纠纷难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
医疗责任险是保险公司对医务人员在从事有关职业活动时,因过失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有了医疗责任险,医生就可放心救治病人,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意外险主要针对患者,因为在医疗实践中,有相当比例的医疗纠纷是由于技术水平局限等非医疗过失导致的医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死亡伤残等情况,由患方自己承担,但患者没有救助途径。部分患者为获得赔偿,不断纠缠医院,恶化医患关系。有了医疗意外险,如果发生医疗意外,患者可获得医疗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