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颁发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新华社 2018-09-08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7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在朝阳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举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分别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居民领到了北京市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公安部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具体工作部署,北京市公安局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截至9月6日,已有1376人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目前,首批受理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经制作完成,将于近期陆续返还至各受理派出所。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的受理条件是: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据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内地(大陆)居民身份证类似,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办理住宿、乘坐火车或找工作时,可以免去身份认证时的不方便。

记者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北京市公安局在城区户籍派出所和远郊区(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城镇地区户籍派出所设置304个受理点。(记者 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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