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

新华网 2018-08-17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16日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生态环境部将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他介绍,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含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包含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运维机构包含为我国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

监督检查重点将突出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及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他表示,检查发现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如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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