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21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件

新华社 2018-08-17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向社会通报21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合计罚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

近年来,我国外汇监管部门加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其中,在微观监管领域,外汇局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强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

此次通报的21起案件中,涉案主体包括银行、实体企业、个人,涉及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私自买卖外汇、逃汇等行为。

其中,8起涉及银行的案件中,有的是银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有的是银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还有1起案件是银行违规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业务。

在涉及个人外汇违规的案件中,有违规个人为了向境外转移资产,或是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转移财产,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购汇额度购汇,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等。(记者 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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