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2018-07-3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北京外汇管理部、江西、湖南、海南、贵州、西藏、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厦门、宁波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