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

光明网 2018-07-26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全面推进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地方用好新增筹资。

据了解,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

《通知》首先落实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惠民政策,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其中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改进管理服务,推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一站式”结算,巩固完善异地直接结算,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记者 邱玥)

相关新闻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