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央广网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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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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