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新华社 2018-07-10
新华社青岛7月9日电 记者从9日在青岛举行的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5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不断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准在南京等16个中心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专业程度进一步提升。
陶凯元说,自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外,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日益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构建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万件,审结78.1万件。其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万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记者 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