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央广网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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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方案指出,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商务部负责人昨天(24日)透露,我国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复制推广。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了解到,随着各自贸区改革试点的不断深入,新一批30条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透露,辽宁等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虽然设立时间只有一年,但此次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达17条,占一半以上。

任鸿斌:如辽宁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东北亚国家航运中心,复制推广了“保税混矿监管创新”模式;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积极探索,复制推广了5项保税燃料油供应方面的政策措施。

任鸿斌说,此前,自贸试验区已分批次向全国推广了123项改革试点经验,此次复制推广的30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有27项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3项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任鸿斌:较好的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成效,更好地释放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记者 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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