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整治民间借贷 禁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央广网 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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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民间借贷的信贷规则和禁止事项。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通知》还严禁五类非法活动,包括: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等,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认为,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体现出了有关部门针对民间借贷乱象实施综合治理的精神。民间借贷涉及到金融秩序,金融风险防范,社会治安,国家的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通知》对放贷人、出借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评价,信贷属于市场行为,既要打击非法活动,也要满足社会组织融资的客观需求。疏堵结合很重要,应该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包括个人能够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能够贷得到款才行,还应该创造更多的服务和产品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要。(记者 王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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