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告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2018-05-0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8年第7号〕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和糕点等5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81批次,调味品130批次,糕点5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京东正林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师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2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京东苏花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60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京东独一香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炉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2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京东一品玉食品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分装、新农良品(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美国原色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55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阿甘正馔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南京阿甘正馔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1.4×102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高出4.6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上海晶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2段)和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核苷酸检出值分别为0.749mg/100kJ和0.721mg/100kJ,分别为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1.34mg/100kJ)的55.9%和53.8%,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中,关于“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的相关规定。检验机构均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七)牙克石市骏辉好孩子孕婴童品店销售的标称呼伦贝尔昱嘉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西姆贝尔小亲亲幼儿配方奶粉和爱西姆贝尔小亲亲婴儿配方奶粉,核苷酸检出值分别为0.03mg/100kJ和0.04mg/100kJ,分别为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0.8mg/100kJ和0.7mg/100kJ)的3.75%和5.7%,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中,关于“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的相关规定。检验机构均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陕西、甘肃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