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亿减税落地 制造业受益最大
经济日报 2018-03-31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是今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此次三项减税措施全年为企业减负4000亿元,制造业成减税最大受益者——
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
3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将是今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此次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全年为企业减负4000亿元。
制造业成减税最大受益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通过实施营改增,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营改增已累计减税2.1万亿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的要求。
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除减轻税负外,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在营改增基础上对增值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继续推进改革打下了基础。”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
“这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把支持重点放在支持制造业发展上,这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是一致的。”许宏才强调,这次改革会使制造业的税负进一步降低,有效改善市场预期,激发企业加大投资、升级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在2016年5月份全面推开,增值税已实现对所有行业的全覆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着重强调“深化增值税改革”。“此次确定的一系列措施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入新的阶段,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营改增)改革转向深化税制改革,逐步迈向现代增值税制度。”中国财科院研究员梁季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
确保减税“组合拳”有效落地
在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系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三个,其中工业企业为50万元,商业企业为80万元。此外,营改增后,考虑到服务企业的特点,把改征增值税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确定在500万元。
“这次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纳税标准提高到500万元以后,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税制更加简洁、公平。更多小微企业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也可自愿选择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享受抵扣进项税额的红利。”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
梁季也认为,这项措施使得更多中小企业适用较低的征收率,从而减轻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中小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将选择权交给纳税人”。
此次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中,退还部分企业存在的留抵税额受到很大关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从国际税收实践看,对留抵税额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将留抵税额退还企业,二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考虑到我国增值税为共享税,抵扣链条还不太健全,如果全面实行留抵退税,可能对地区间的收入均衡造成一定影响,还会带来很多技术上的挑战。因此,我国采取了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主的制度。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留抵退税制度是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有效措施,确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留抵退税。”王建凡说。
梁季认为,对部分企业的留抵退税,有利于增强企业流动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本次对先进制造业、研发企业以及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可以改善企业当期现金流。
“我们将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中央与地方协调等方式,确保留抵退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王建凡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三项政策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占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减税目标的50%。王建凡表示,“对其他减税措施,我们都已经做好了按程序决策的准备工作。剩下的4000多亿元减税会迅速落地”。
担保基金力助小微和“三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将其作为当前吸纳就业、激励创新、促进消费的重中之重,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引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许宏才介绍。
据悉,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初步测算,今后3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许宏才表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的发展。“设立基金能够助推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激发创新活力,对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他说。
同时,基金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记录不足、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市场信贷投放。设立基金可以通过政府增信,有效缓解金融机构的担忧,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够、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
多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成本偏高,近年来机构数量继续减少,担保规模下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许宏才认为,设立基金能够健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设立基金除了中央财政出资,有关金融机构也将共同参与。对此,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解释,吸引商业银行参与出资,主要考虑到无论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是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和工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初创阶段,在信贷市场上天然不利地位,提升它信贷可获得性。目前,为了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工农中建交都建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我们通过与它们合作,吸引银行参与出资,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家增信这一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王毅说。
王毅透露,目前财政部与商业银行完成了初步沟通,商业银行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和积极性,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也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研究落实支持商业银行出资参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制度安排。(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