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
经济日报 2018-01-20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部署一批改革举措,力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通知要求,各改革试验区域要把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新机制等3项改革举措,作为2018年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改革任务,力争明年上半年取得实质性突破,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通知要求,各改革试验区域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改革举措的复制推广工作,缩短专利审查周期,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与活力。
通知提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各改革试验区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实现各类知识产权的综合效益。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努力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通知提出,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新机制。各改革试验区域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前置、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证据互认制度,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立案查处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保护工作专门力量建设,突出对新技术、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防范、维权和惩治侵犯相关专利权、商业秘密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区域间、各区域与其他地方间要探索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跨地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记者 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