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8年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央广网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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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 水利部1月5日表示,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建成湖长制,损害湖泊生态环境终身追责。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介绍,河长制的《指导意见》已经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推行河长制,现在针对湖泊专门出台指导意见,是对制度的补充。

周学文:与河流相比,湖泊的管理保护有它的特殊性。湖泊的水体是连通的,边界的监测断面不容易确定;湖泊的水域岸线及周边都存在种植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容易导致无序开发;湖泊的水体流动相对比较缓慢,遭受污染后治理修复的难度很大。

根据要求,在湖长制实施过程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湖一档”,实施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周学文表示,今年,针对河湖管理和保护,水利部将组织对所有河流、湖泊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

周学文:针对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2018年,水利部将做好全国摸底调查,把所有河流、湖泊的入河排污口摸清楚,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记者 沈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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