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实施意见》 健全机制 坚决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云南日报 2018-01-04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打击制售、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地沟油”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近年来,云南省各地、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地沟油”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了制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但“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以及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管理。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主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产生、回收、清运、处理等各环节管理;健全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在屠宰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加强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屠宰加工企业应建立胴体肉处理和销售档案,详细记录处理销售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非法收储运、加工利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以及利用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制售“地沟油”行为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机关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社会共治,并制定落实奖励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窝点、违法使用“地沟油”企业的曝光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惩戒。(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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